很多人都想知道我的筆名為何叫「藍橘子」
現在我就用故事來解釋好了。
故事是這樣的,約翰是一家公司老闆。
公司賺的錢不算多,但總算令約翰生活無憂。
某天,他坐著剛買回來的名貴房車回公司,看見一名流浪漢向餐廳討吃,卻被一腳踹走。
他想起自己出生在困窮家庭,小時候也遭受到類似的歧視。
於是,隔天約翰用一千元買下流浪漢身上穿著散發著酸臭味的外套,大刺刺地走進昨天經過的那間餐廳。
不出所料,門外招待客人的服務生阻止了他。
約翰表示有錢,他想吃一頓飽飯。
「不行!你的外表會影響其他客人進餐!」服務生說畢,還用趕走蒼蠅的手勢將他趕走。
下一秒,約翰在服務生面前打了幾通電話,然後跟服務生說:
「我已經買下這間餐廳,我現在是你的老闆,你已經被開除了。」
約翰脫下外套,裡面穿著骨挺光鮮的西裝。
「很抱歉,老闆…」服務生說到一半,被約翰打斷了。
「你道歉也太遲了。」
「我失去工作了…」服務生脫下圍裙。
「沒錯!就當作是你以貌取人的一個教訓吧!」約翰。
「我只是個服務生,這附近都是餐廳,我很快就能找到工作了。但很抱歉,老闆,這一帶競爭太大了…
這家餐廳的食物不算出色,衛生也不太注重,如你所見服務生態度也很差,早就臭名遠播,快撐不住要倒閉了。你竟把餐廳買下,接下來需很費功夫才能轉讓出去呢。」服務生婉惜地說。
約翰呆了,的確餐廳內一個客人都沒有。
(完)
這個故事除了教我們別以貌取人,還讓我們知道,有錢也得有腦袋。
故事沒到最後一句,也不知結局如何。
正如不把橘子皮剝開,怎能斷定裡面的果肉是橙色,還是藍色的呢?